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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医疗期满被辞退N+1赔偿案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医疗期满被辞退N+1赔偿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医疗期满被辞退引发经济补偿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工作1年6个月后因患病申请医疗期。2024年9月医疗期满后,公司以张某某无法胜任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未依法提前30日通知亦未支付代通知金。张某某主张应按N+1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公司则称已履行合法解除程序。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医疗期满后辞退应支付N+1补偿,公司抗辩称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且已履行通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岗位调整通知及绩效考核证据,员工出示病历、医疗期证明及辞退通知。公司提供的考核记录显示张某某医疗期期间未完成工作指标,但未证明已履行调岗程序。仲裁委实地调查确认公司未完整履行解除程序相关规定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按N+1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约3.5万元,驳回双倍赔偿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6条及第47条,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并支付代通知金

分析启示:国企解除医疗期员工合同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员工需注意保留医疗证明和解除通知证据。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需证明无法胜任工作且已履行调岗程序,否则可能面临高额补偿风险

分类:经济补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