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外籍员工工龄争议获补偿支持

外籍员工工龄争议获补偿支持

案件标题:外籍员工工龄争议获补偿支持

基本信息:当事人张某某为外籍人士,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6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2024年3月因公司结构调整被通知解除合同。张某某主张工作年限应从2021年6月算起,要求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认为张某某实际工作不足2年,且未签订书面合同,应按1年计算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3年工龄要求约3.5万元补偿,公司认为未签合同导致工龄认定困难并主张仅1年工龄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及工作邮件截图等材料。公司虽否认部分邮件真实性,但未能出示相反证据。仲裁员现场核查企业档案后确认张某某入职时间。

仲裁结果:仲裁委采纳工资流水与社保记录,确认张某某工作年限为3年,裁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分析启示:外籍员工应主动留存工资单、社保记录等关键证据,企业需规范用工档案管理。仲裁实践中,工资流水与社保记录通常可作为工龄认定主要依据

分类:经济补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