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违法解除员工索要补偿利息
案件标题:国企违法解除员工索要补偿利息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经济补偿及利息赔偿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任职期间表现良好。2024年5月,公司以'经营调整'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既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也未支付法定经济补偿。张某某发现公司未按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支付补偿金,且拖欠约3.5万元工资,遂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及利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及逾期利息;公司辩称解除通知已通过OA系统发送,且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认为无需支付补偿。双方对解除程序合法性及利息请求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解除通知记录及绩效考核材料,公司仅提供部分截图证明已发送解除通知,但未能完整展示员工考核流程。张某某提交了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及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公司未提前通知且存在拖欠工资情况。仲裁员现场核实证据后,认定公司解除程序不合法。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约3.5万元,对利息请求因无明确法律条款支持未予采纳。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关于利息,虽未明确提及,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88条,法院可酌情支持合理诉求。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应注意保留完整证据链,对逾期支付的补偿金可另行主张利息,但需符合司法解释关于利息计算的规定。国企应强化合规管理,避免程序瑕疵导致额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