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员工解除补偿协议利息争议案

员工解除补偿协议利息争议案

案件标题:员工解除补偿协议利息争议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9月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仅支付了基本补偿金约3.5万元。张某某在离职后发现补偿协议中约定'逾期支付需支付利息'条款,遂于2024年12月向劳动仲裁委主张利息诉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依据补偿协议应支付利息;公司辩称协议系离职时被迫签署,且未明确利息计算方式。双方对协议效力及利息标准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签署的补偿协议、离职文件及银行流水,证明协议真实性及补偿金支付时间。公司虽否认协议有效性,但无法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采纳协议条款,认定利息诉求成立。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解除补偿金约3.5万元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约800元,合计3.58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85条;《民法典》第577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注意补偿协议的合法性与明确性,劳动者应留存协议原件及支付凭证。利息诉求需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且主张时间应在仲裁时效内。本案因协议条款清晰且及时主张,劳动者获得全额支持。

分类:经济补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