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员工被辞退追偿解除补偿及利息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被辞退追偿解除补偿及利息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解除补偿及利息产生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月均工资约3.5万元。2024年8月,公司以经营调整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前30日通知亦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及拖欠期间利息,公司则称属协商一致解除并提供所谓'补偿协议'主张无需额外支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未依法支付解除补偿且存在拖欠行为,主张赔偿利息损失;公司辩称已通过'补偿协议'完成协商解除,且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存在争议,利息请求无法律依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及公司解除通知截图作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工资标准。公司出示的'补偿协议'被鉴定为非原件,且金额与法定标准不符。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未果,重点审查了解除程序合法性及补偿计算依据,最终采信张某某的证据链认定违法解除事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法定经济补偿金约7.5万元,对利息诉求因缺乏合同约定及法律依据未予支持。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计算标准)、第八十五条(违法解除赔偿)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举证责任分配)
分析启示:初创企业应规范解除程序避免口头决策,员工需保留工资记录等核心证据。利息主张需以明确约定或实际损失为前提,单方解除合同若缺乏合法程序,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应严格参照法定条款,避免因证据瑕疵导致诉求折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