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突然辞退要求额外赔偿获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被突然辞退要求额外赔偿获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2024年9月,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单方解除合同,但未提供具体考核标准及业绩数据。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及额外赔偿,而公司称系张某某主动辞职且已履行通知义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公司辩称已提前30天通知并支付代通知金,且张某某存在严重工作失误。双方就解除原因、通知程序及是否存在过错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解除合同依据及考核记录,但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张某某提交了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及工作邮件,证明其正常履行职责。公司承认未书面通知解除,但主张已通过口头告知。仲裁委组织双方调解未果,依法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经济补偿约3.5万元及额外赔偿1.75万元,合计5.2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公司未提供有效解除证据,且未提前书面通知,构成违法解除。
分析启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确保程序合法,完整保存考核依据。员工需及时收集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证据,对违法解除情形可主张双倍赔偿。本案中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导致败诉,提醒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