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国企违法解除补偿员工追索利息胜诉

国企违法解除补偿员工追索利息胜诉

案件标题:国企违法解除补偿员工追索利息胜诉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解除补偿金及利息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18年起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24年5月因公司经营调整被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张某某主张约3.5万元补偿及同期银行利息。争议期间,公司以'已履行补偿义务'为由拒绝支付利息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解除补偿金及法定利息,公司认为利息请求无合同依据且已过追诉期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劳动合同解除程序合法性,核对工资支付记录与工龄。员工提交了考勤记录、银行流水及解除通知,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仲裁员就利息计算标准展开焦点辩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约3.5万元及30%利息,共计约4.5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关于经济补偿规定;第85条赔偿金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1条利息支持条款

分析启示:国企解约程序需严格合规,员工应注意保存工资支付凭证。对于利息诉求,需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迟延支付情形且符合法定利率标准。主张权利时要关注仲裁时效,及时收集证据维护权益

分类:经济补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