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无故扣薪员工成功追回3.5万元
案件标题:某公司无故扣薪员工成功追回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因公司单方面扣发工资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专员,约定月薪5000元。2024年8月起,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每月扣发其工资2000元,累计扣款约3.5万元。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提供任何书面考核标准,且其实际工作量符合岗位要求。公司称扣款系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但无法提供完整考勤记录及考核文件。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扣款无法律依据,要求返还工资;公司称扣款基于业绩考核制度,但未出示相关制度文件及考核结果证明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工资扣除依据,公司仅出示模糊的绩效管理办法截图。员工提交了近三年工资流水、考勤打卡记录及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证明工资发放惯例与考核制度缺失。公司未能就扣款合理性进行有效举证,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后启动证据审查程序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限期返还非法扣款并支付25%经济补偿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及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工资,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除全额返还外还应支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完善规章制度并保留执行记录,劳动者应留存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证据。本案中公司虽为小微企业,但同样需遵守劳动法,未出示考核依据导致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