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遭无故扣薪未通知法院判赔
案件标题:员工遭无故扣薪未通知法院判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工资扣发纠纷案,张某某为普通员工,某科技有限公司为民营企业,案由涉及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工资扣减问题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8月,公司突然扣除张某某当月工资约3.5万元,理由为'季度绩效不达标'。张某某提出公司从未就绩效考核标准进行明确告知,也未提前书面通知扣薪决定。公司仅提供内部考核制度文件,但无法证明已向张某某送达。张某某在2024年9月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主张公司违法扣薪要求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单方面扣发工资违法;公司辩称绩效考核制度已公示,扣薪属于企业自主管理范畴,且张某某存在工作失误导致考核不合格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及与主管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公司未提供书面扣薪通知。公司主张考核制度已通过企业内网公示,但无法提供张某某查看记录的证据。仲裁员现场核查企业规章制度公示记录,发现仅保留电子版存档,未有员工签字确认。经调解未果,仲裁委依据证据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扣除的3.5万元工资应予补发,并支持张某某主张的违法解除赔偿金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需有法律依据并提前书面告知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特别是涉及绩效考核时应明确标准并保留通知记录。劳动者应注意留存考勤、绩效考核文件及沟通记录,若企业未履行告知义务可主张违法扣薪。本案中企业因公示方式缺陷导致败诉,提醒企业应规范用工管理,劳动者需主动确认制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