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美妆产品合同管辖权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女士在亚马逊中国平台购买某法国品牌进口口红,订单金额500元。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标注'本合同适用法国法律,运费及税费由买方承担',但未明确说明退货流程中税费承担规则。收货后李女士发现商品存在色号偏差,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时,商家拒绝并称根据合同条款需自行承担国际运费及进口税费。平台介入调解未果,李女士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该条款属于格式合同中的管辖权约定,但未对税费承担作出明确约定。商家提交的合同中关于税费的条款存在模糊表述,且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在退货时产生额外成本。案件涉及跨境网购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平衡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合同条款的明确性与公平性,确认商家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退货产生的国际运费及进口税费,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496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合同中法律适用条款需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协调,强化平台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