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液成分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陈小姐在抖音直播中购买某网红护肤品牌精华液,支付350元。主播宣称产品'纯植物提取,无酒精添加',但收到的250ml装产品瓶身标注为'含70%酒精'。经仔细比对,发现商品详情页图片与实物存在包装色差,且成分表中'植物精华'字样被模糊处理。该产品实际为2021年老款,但页面显示为2023新款。消费者通过直播回放发现主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商家未及时更新产品信息且拒绝退换货。平台因未有效监控直播内容,导致消费者购买决策失误。
审理过程
平台调取直播录像和商品页面数据,确认存在虚假宣传。商家承认产品信息存在错误但拒绝赔偿。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平台因监管责任承担部分赔偿。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
案件意义
强化对直播带货中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制,明确平台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