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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液成分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陈小姐在抖音直播中购买某网红护肤品牌精华液,支付350元。主播宣称产品'纯植物提取,无酒精添加',但收到的250ml装产品瓶身标注为'含70%酒精'。经仔细比对,发现商品详情页图片与实物存在包装色差,且成分表中'植物精华'字样被模糊处理。该产品实际为2021年老款,但页面显示为2023新款。消费者通过直播回放发现主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商家未及时更新产品信息且拒绝退换货。平台因未有效监控直播内容,导致消费者购买决策失误。

审理过程

平台调取直播录像和商品页面数据,确认存在虚假宣传。商家承认产品信息存在错误但拒绝赔偿。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平台因监管责任承担部分赔偿。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

案件意义

强化对直播带货中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制,明确平台监督责任。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