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诉某跨境电商进口奶粉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李女士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标注为‘德国原装进口’的婴幼儿奶粉,订单金额480元。商品外包装印有德文标识,但李女士收到后发现产品条形码与德国本土产品不符。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核验,该奶粉实际为国内生产,并未通过欧盟标准认证。商家声称‘海外直邮’但无法提供海关报关单及原厂证明。李女士提交购买记录及检测报告,要求退换货及三倍赔偿。平台虽介入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商品来源,导致纠纷持续3个月。
审理过程
法院依职权调取平台交易数据,确认商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退换货及三倍赔偿,判决商家赔偿维权费用2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电商商品产地真实性核查标准,推动平台建立全流程溯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