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3C数码定金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预订某品牌无线耳机,支付500元定金后因系统故障导致订单异常。商家以‘定金不退’为由拒绝返还,王某认为该商品为预售商品且未在支付时明确约定定金规则。王某主张其支付的500元实为订金,并提供支付页面截图显示未标注‘定金’字样。商家辩称其已通过商品详情页‘支付定金’按钮及确认弹窗明确告知定金性质,且系统故障非自身过错。王某因等待发货产生误工损失,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额外费用。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支付页面显示内容与《民法典》第586条,认定商家未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性质。
判决结果
支持王某主张,判令商家返还订金并赔偿合理支出,适用‘定金罚则’但未支持双倍返还。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86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厘清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定义,规范商家预售商品支付规则说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