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预售美妆套装逾期未发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某跨境电商平台(海外品牌旗舰店)下单购买价值800元的韩国某品牌限定美妆套装,订单明确标注‘预售期30天’。付款后商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直至6月才以‘清关延误’为由通知发货。李女士发现商品实际库存不足且存在包装破损问题,多次联系客服要求退款并索赔。商家以‘预售商品不支持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仅同意退还部分货款。平台介入后,商家仍坚持认为因物流原因导致违约不成立。案件涉及跨境物流时效认定、预售条款的合理性审查及消费者权益保障争议。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与商家的预售公告及订单详情,认定商家未履行明确约定的发货时限。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全部货款及运费,并赔偿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预售商品需严格履行发货时限约定,平台需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