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旗舰店砍单事件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某科技公司旗舰店购买了价值800元的无线耳机,订单生成后商家通过短信确认收货地址并承诺当日发货。然而在订单完成付款后的第三天,商家突然以"库存不足"为由取消订单,并拒绝退款。王某多次联系客服要求解释,商家仅以格式条款中"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作为抗辩。该商家为平台自营店铺,其取消订单行为导致王某需重新选购同类型商品并支付额外运费。经平台介入调解,商家仅同意返还部分货款,王某遂向法院起诉。案件涉及电商平台自营商家的履约能力审查及格式条款效力认定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取消订单的合理性,认定其未履行事先承诺的发货义务。平台方未能有效证明商家存在不可抗力因素,且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消费者因重新购货产生的合理运费损失。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自营商家不得单方面取消有效订单,强化电商平台对商家履约能力的审核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