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强制仲裁条款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北京消费者王女士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订单金额3500元。收货后发现商品存在软件系统缺陷无法正常使用,遂申请平台介入。商家依据用户协议要求必须通过平台仲裁解决纠纷,且协议中约定仲裁条款排除司法管辖。王女士认为该条款剥夺其诉讼权利,遂向法院起诉。案件涉及平台用户协议中强制仲裁条款的合法性审查,消费者主张该条款未显著提示且限制基本权利。京东作为平台方未提供协议修改记录,商家亦未就仲裁条款进行有效说明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审查用户协议,认定强制仲裁条款因未显著提示而无效
判决结果
判决支持消费者诉讼请求,责令商家履行退换货义务并赔偿损失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事诉讼法》第124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用户协议中限制消费者诉讼权利的条款需符合显著提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