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智能手表砍单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某电子产品旗舰店购买了价值1500元的智能手表,下单后支付全额货款。商品页面显示'预售期为7天,支付后48小时内发货',但李某付款次日即收到商家短信称'库存不足,订单取消'。李某发现该商品在支付前仍显示有货,且未收到任何预售提示。平台介入后商家仍坚持取消订单,导致李某需重新下单并在其他平台支付更高价购得同款产品。审理中查明商家在订单生成后通过后台操作取消交易,且未按约定提供发货时间说明。平台虽提供交易记录但未有效阻止商家行为,消费者主张商家构成违约并要求赔偿差价损失。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未履行订单确认义务,平台未尽审核责任,判决商家双倍返还货款并赔偿差价损失。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商家返还货款并赔偿差价损失共计250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0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家订单操作的监督责任,确立预售商品取消订单需承担违约责任的裁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