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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服饰格式条款效力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浙江杭州的张女士在抖音直播中购买某服饰品牌价值200元的夏季连衣裙,订单详情页显示'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条款。收货后发现商品水洗标缺失且面料与宣传不符,要求退货时遭商家拒绝。商家称该条款已通过直播弹窗形式展示,具有法律效力。张女士调取直播录像发现,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该条款,且直播中仅口头提及。她向杭州市余杭区法院起诉,指出该格式条款未履行显著提示义务,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案件审理中,商家未能提供完整提示证据,法院认为该条款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审理过程

法院查明商家未履行格式条款显著提示义务,认定条款对消费者不具约束力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请求,判决商家承担退货运费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电子商务法》第18条

案件意义

强化电商平台格式条款合规审查义务,维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