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奶粉冒充进口遭索赔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王先生在京东自营店购买某进口奶粉,支付1200元。商品详情页显示"欧盟原装进口",但收到后发现罐底标注为国产生产日期。经市场监管局抽样检测,确认该奶粉为国产普通奶粉,且包装存在明显造假痕迹。商家声称因物流信息错误导致标签错贴,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消费者申请平台鉴定时,商家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媒体曝光后平台启动紧急下架程序。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核对商品批次和物流信息,确认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法院结合平台承担审核责任条款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部诉请,判决商家退款1200元并赔偿5000元,平台承担30%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对商品产地标注的审核义务,强化进口商品真实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