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混淆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某第三方美妆商家店铺下单购买某国货口红套装,支付500元后备注‘订金’,但商家未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的性质。订单生成后,商家通过旺旺客服告知李女士需支付尾款,但实际未在页面显著位置提示‘订金不退’的规则。李女士按要求支付尾款后,商家以‘库存不足’为由取消订单,仅退还订金。消费者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要求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损失。商家则主张已明确提示‘订金不退’,且取消订单属正常操作。案件涉及平台是否对商家格式条款尽到提示义务,以及定金与订金法律性质的界定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且未以显著方式提示退款规则,消费者已支付尾款后商家单方取消订单构成违约。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消费者维权费用,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58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家格式条款的审查义务,界定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差异,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