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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家电预售订金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某家电店铺支付200元订金预订价值1500元的空气炸锅,商家承诺'订金可退'。但发货前店铺突然关闭,王某发现该商品在平台上已无库存。商家以'已支付订金'为由拒绝退款,王某认为应适用《民法典》定金规则。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时发现,商家在订单页面未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性质,且未提供退款政策书面说明。该案涉及预售商品履约标准争议,王某主张订金应全退,商家则主张按订单页面提示'订金不退'处理。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且'订金不退'条款系格式条款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订金返还请求,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平台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8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预售活动中'订金'性质认定标准,规范商家履约行为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