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肤品成分标注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品牌进口精华液(订单金额280元),商品详情页标注'100%纯植物提取,无酒精无香精'。收货后发现产品实际含有酒精成分,且包装盒尺寸与描述的50ml规格不符,仅有30ml。李女士通过商品详情页的客服咨询,被告知因运输损耗导致容量减少。经专业机构检测,确认产品含酒精且实际容量为30ml。商家为某化妆品品牌自营店铺,声称因海外仓库存管理问题导致误差,但未提供有效证明。消费者多次申请退货未果,遂向平台投诉并发起诉讼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且存在虚假标注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判决商家退一赔三
判决结果
支持三倍赔偿,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84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跨境商品信息核实义务,强化商家如实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