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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美妆产品超期未付款违约赔偿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下单购买某进口护肤套装(原价1200元,平台活动价800元),下单后因临时出差忘记支付。商家在系统设置中明确标注'超时未付款订单将自动取消,并收取10%违约金',且在订单详情页多次推送提醒。王某于5月2日付款时发现商品已显示'已售完',商家则以'系统自动取消订单构成合同解除'为由拒绝退款,要求按10%比例扣除违约金。王某主张未收到取消通知,且商家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同时认为商品页面存在误导性宣传。本案涉及消费者未付款责任认定及平台预警机制的有效性争议,王某最终通过平台客服投诉获得部分退款,但商家仍主张违约赔偿。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系统自动取消订单的合法性,结合平台交易规则及消费者是否实际收到取消通知进行综合判断。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需全额退款,驳回违约赔偿请求,认定未明确告知违约金构成格式条款无效情形。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563条、第58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自动取消订单的规则需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强化交易透明度要求。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