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定制家具条款效力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刘某在淘宝平台购买某第三方商家定制的实木餐桌,商家在订单确认页嵌入格式条款,宣称‘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收货后发现尺寸与合同约定不符,商家拒绝退货并称条款有效。刘某认为该条款排除其维权权利,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主张无效。案件涉及商家是否在合同中实质性告知条款内容,以及定制商品是否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商家辩称条款已通过加粗方式提示,但未出示消费者签字确认证据。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条款提示方式,认定未达到《民法典》第496条的显著提示标准。同时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0条判定商家需承担退货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删除格式条款并全额退款,认为‘最终解释权’条款因未有效告知而无效,支持消费者退货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民法典》第496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否定‘最终解释权’条款的效力,强调格式条款对消费者权利的实质性影响需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