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定金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某服饰店铺支付200元定金预订限量版羽绒服(总价1980元)。订单备注显示'定金不退,尾款需在5日内支付',但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王某因临时出差未能及时支付尾款,商家以'未按时付款视为违约'为由扣留定金。王某主张商家未尽提示义务,且'订金'与'定金'存在概念混淆,要求返还定金。商家则援引《民法典》第587条主张定金罚则。消费者向平台发起投诉,平台以'交易规则已公示'为由未予介入,双方僵持不下。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是否履行明确告知义务,重点区分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属性。

判决结果

判商家返还定金并赔偿维权成本,认定其未充分说明定金性质构成违约。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587条、《民法典》第147条

案件意义

本案厘清电商平台定金性质认定标准,规范商家格式条款使用。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