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定金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王先生通过亚马逊中国平台向某第三方卖家支付200元定金预订德国进口智能手表,订单中明确标注'定金不退'。但在支付后第三日,卖家以'库存不足'为由单方取消订单,并称已收取的200元为订金无需返还。王先生主张该款项属于定金应予返还,但卖家提供证据显示其在商品页面标注'支付定金即视为下单成功'。经核实,该商品实际为卖家自营库存,且未在平台公示定金支付规则。由于跨境交易存在汇率波动,卖家实际收到的款项已达215元,导致消费者产生实际损失。
审理过程
法院判定商家未履行定金支付告知义务且存在虚假宣传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汇率差异损失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586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跨境交易中定金性质认定及超额收取的处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