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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虚拟商品格式条款效力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张某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游戏平台会员卡(价值200元),商家在订单确认页面嵌入格式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付款后,张某发现会员权益与宣传不符,要求退费时被拒绝。商家以格式条款主张单方解释权,称'直播过程中已明确说明权益范围'。张某则主张该条款剥夺其维权权利,且未以显著方式提示。本案涉及直播电商中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以及消费者权益解释权的保护边界。审理过程中,法院要求商家提供直播录像证据,但其仅能提交部分片段。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496条,认定商家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格式条款无效。

判决结果

确认'最终解释权'条款无效,判令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496条、第49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案件意义

明确直播电商中格式条款的解释权归属问题,强调消费者权益保障优先于格式条款效力。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