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纠纷案:虚假预售引发的维权争议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某美妆店铺下单购买限量版口红套装,商品页面明确标注'定金支付成功后订单自动确认'。李某支付500元定金后,店铺工作人员口头承诺7日内发货,但截至2023年5月20日订单仍未处理。李某发现该店铺实际为第三方入驻商家,且商品库存为0,遂申请退款未果。商家以'已收取定金不可退还'为由拒绝,平台则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涉及定金性质认定及平台责任划分,李某最终通过平台介入获得全额退款,但商家仍需承担延迟发货导致的额外运费损失。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聊天记录,确认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维权合理费用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587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家预售行为的监督责任,规范定金收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