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服饰强制仲裁条款效力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陈先生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旗舰店服饰,订单金额150元。商品送达后存在严重色差问题,消费者申请平台介入未果,商家要求依据用户协议强制仲裁。协议中规定'所有争议须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但未明确约定仲裁条款的生效条件。消费者主张该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要求通过诉讼解决。平台提供的用户协议未通过显著方式提示,且消费者未勾选同意条款。案件涉及平台强制仲裁条款的效力认定及消费者选择救济途径的权利边界。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强制仲裁条款因未履行提示义务而无效,消费者有权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裁定消费者诉讼请求成立,平台需协助执行诉讼程序。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50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仲裁法》第26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强制仲裁条款需符合法定生效要件,保障消费者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