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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解释权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成都消费者张先生在快手直播间购买价值3800元的高端智能手表,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标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收货后发现手表存在续航严重不足问题,要求退货时被商家以解释权条款为由拒绝。商家称产品参数中的'续航14天'属于宣传用语,不构成具体承诺。张先生通过直播录像和聊天记录证明商家曾明确承诺续航性能,双方多次沟通未果。案件焦点在于格式条款是否有效排除消费者救济权利,以及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496条认定解释权条款无效,结合证据判定商家构成虚假宣传

判决结果

支持退货退款并判决商家赔偿三倍价款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496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强调直播带货中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标准,明确商家不得以解释权条款规避法定责任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