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解释权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陈先生在拼多多平台某服饰店铺购买价值1599元的定制T恤。订单中包含'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条款,但店铺未提供该条款的显著提示。商品交付后,陈先生要求退换货被拒绝,理由是定制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经查,该店铺为第三方入驻商家,其与平台签订的协议并未约定格式条款解释权归属。陈先生认为该条款系无效格式条款,且商家未履行提示义务。平台方主张根据《平台服务协议》第9条,商家可自主设定解释权条款。案件焦点在于格式条款解释权声明的效力及商家单方免责条款的合法性。值得注意的是,该店铺在商品详情页使用'定制商品不支持退换'的弹窗提示,但未提及解释权条款。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条款是否符合《民法典》第496条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
判决结果
认定解释权条款无效,支持消费者退换货请求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效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知情权规定
案件意义
强化电商平台对商家格式条款的审核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