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定金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支付2000元定金预订某款旗舰手机,该定金需在商品预售期间支付且约定‘定金不退’条款。预售期结束后,商家以库存不足为由拒绝发货,李某要求全额退款。商家辩称已明确说明定金性质并主张不退。李某提供聊天记录证明其误以为支付的是订金,且未收到任何关于定金的特别说明。法院调查发现商家在支付页面未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的法律效力,且未履行告知义务。李某在平台发起维权时,商家又以‘已过支付期限’为由拒绝处理。案件涉及定金与订金的法律界定问题,凸显电商平台在支付环节的告知义务缺失。
审理过程
法院查明商家未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性质,且未履行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双倍返还定金,支持消费者主张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586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应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的法律性质并履行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