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书税费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陈某通过跨境电商平台SHEIN购买了价值60元的电子书,订单显示商品从越南发货。商品到账后,陈某发现需额外支付30元进口税费且商家拒绝提供退货运费方案。商家在订单确认页注明‘税费由买家承担’,但未明确合同适用法律。陈某主张平台应适用中国法律并承担运费,商家则称合同适用越南法律且税费条款已明确。平台以‘用户协议约定适用商品原产国法律’为由拒绝调解。陈某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后引发诉讼。案件涉及跨境合同法律适用冲突及税费承担约定的效力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认定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商家未履行运费承担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承担退货运费,驳回税费承担诉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98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网购合同法律适用的优先原则,规范平台税费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