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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伪劣手机销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某在抖音直播中购买某品牌旗舰手机,支付金额3200元。主播多次强调'官方旗舰店同款'并展示真机包装。收货后李某发现该手机虽外观相似,但系统预装非官方应用,且序列号无法在品牌官网查询。经专业机构鉴定,该手机为某授权厂商生产的仿冒型号,内置芯片与正品存在差异。商家以'特殊定制款'为由拒绝退换,称直播中展示的为样品。李某向平台投诉并提交检测报告,要求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平台调查发现商家未取得该型号销售资质,且直播录屏显示主播曾展示正品说明书。

审理过程

平台启动知识产权核查程序,经鉴定确认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法院审理中重点审查直播宣传真实性。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部诉讼请求,判决退款3200元并三倍赔偿9600元。

涉及法律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案件意义

强化直播带货中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追责,规范主播带货规则。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