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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美妆品牌定金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限量版口红套装,商品标价280元,店铺公告显示需支付100元定金锁定商品,且注明'因库存紧张,定金不退'。张某按规则支付定金后,店铺在商品页面突然修改规则,将原定金政策改为'订金',并声称未支付尾款的订单将自动取消。付款期限届满前,张某通过客服沟通要求退还定金,但店铺以'系统升级导致订单状态未及时更新'为由拒绝。张某遂提起诉讼,主张商家通过模糊表述将定金性质改变为订金,实际构成单方面违约。案发时该店铺为某美妆公司自营,商品属于中额消费范畴,纠纷起因涉及商家对支付性质的误导性宣传及未履行告知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在支付环节的公示内容,认定其通过'定金'与'订金'的混淆使用规避退款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维权成本,认定商家未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性质构成违约。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587条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格式条款的公示要求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商品支付环节中'定金'与'订金'的法律效力区分,强化商家对支付性质的明确告知义务。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