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深圳某家电品牌预售违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王某在京东平台下单某品牌空气炸锅预售商品,支付500元定金并约定12月15日发货。12月25日商家仍未发货,声称因供应链中断需延期。王某发现商品实际已量产且库存充足,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案件争议焦点为预售合同的履行期限认定及商家免责事由。审理中,法院查明商家在预售页面未明确标注延期发货的法律后果,且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王某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及赔偿利息损失,商家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但未能举证证明实际困难。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商家构成违约,判定双倍返还定金。
判决结果
支持全部诉讼请求,判令商家返还定金1000元并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惩罚性赔偿、《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条款
案件意义
强化预售商品交付时限的法律约束,惩治虚假延期宣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