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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鱼服饰订单违约赔偿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某在闲鱼平台购买某品牌连衣裙,与个体工商户王某达成交易。李某通过平台支付了500元定金后,因临时出差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尾款支付。王某在订单超时12小时后单方面关闭交易,并通过平台私信要求李某支付200元违约金。李某主张其未付款系因不可抗力(行程变动),且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但王某以平台《用户协议》中规定‘超时未付款视为违约’为由拒绝退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李某最终起诉王某,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因延误造成的穿搭计划中断损失。案件涉及《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重大误解’与‘不可抗力’的认定,以及平台规则与用户协议的效力边界。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用户协议条款,认定王某未就违约责任进行实质性告知。李某提交行程证明,主张未付款系不可抗力,但未提供直接证据。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王某退还定金并驳回违约赔偿请求,认为未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且消费者未收到商品不构成违约。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142条、第58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规则需与用户协议结合适用,强化对消费者不可抗力情形的保护,警示商家滥用格式条款。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