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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美妆退货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北京消费者李女士在跨境电商平台AliExpress向新加坡某美妆品牌购买了一盒价值580元的高端面霜,订单中约定适用新加坡法律且税费由消费者承担。收货后发现产品包装破损且成分与宣传不符,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商家以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承担退货运费及税费,称适用新加坡法律无法要求退款。李女士通过平台介入多次沟通未果,遂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起诉。案件争议焦点在于跨境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准据法,且运费税费分担条款是否显失公平。审理中发现商家未如实告知消费者需承担的税费责任,且平台未尽到提示义务,判定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商家需承担退货费用及税费,但因商品价值较低未支持三倍赔偿。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468条认定合同未约定准据法应适用最密切联系地法律,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判令商家承担相关费用。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及运费承担,但驳回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46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网购合同法律适用的认定标准,强化平台对消费者条款的提示义务。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