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预售手机逾期发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王先生在亚马逊中国平台下单购买价值6800元的某品牌旗舰手机,明确标注预售期为30天。但直至8月25日仍未收到货物,商家以‘清关延误’为由拒绝赔偿。平台调查发现商家实际未完成备货,且未在商品详情页标注‘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特殊说明。王先生多次申请平台介入,因涉及国际物流纠纷,平台要求双方通过仲裁解决。案件焦点在于商家是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发货义务及平台责任界定。
审理过程
仲裁庭认定商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构成违约,平台因未充分提示风险需承担部分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并赔偿30%违约金,平台承担10%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案件意义
界定跨境预售中平台与商家的责任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