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衣裙格式条款解释权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王某在淘宝平台购买某服饰店铺的连衣裙,订单金额200元。商品页面显示‘因商品图片为样衣,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王某收货后发现实物存在严重色差及做工瑕疵。王某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遭拒,商家称图片说明已明确标注解释权条款,消费者应自行承担风险。王某向平台投诉,但商家提供格式条款时未以显著方式提示,且条款内容对消费者权利产生实质性限制。案件涉及电商平台对格式条款的审查义务及消费者对商品描述的合理信赖权。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格式条款未履行提示义务,且解释权条款属无效免责条款。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货请求,判定格式条款无效。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强化对电商格式条款的合法性审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