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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砍单违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成都消费者王某通过拼多多平台下单购买价值2000元的智能空气炸锅,支付尾款后商家因库存不足单方面取消订单。王某发现商家曾承诺'确认收货后不取消',且未及时通知。起诉时商家称'砍单属于正常操作',但无法提供与王某的沟通记录。法院查明商家在商品页面未明确告知砍单条件,且该商品为平台自营。依据《民法典》第563条,认定商家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王某同时主张商家泄露其个人信息用于营销。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商家砍单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平台监管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认定信息泄露需担责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第1165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自营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的法律后果及连带责任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