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品牌口红新旧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了一支标称'全新正品'的某国际大牌口红,支付金额580元。下单时店铺首页明确标注'全新官方正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且客服多次强调商品为全新。收货后李女士发现该口红存在明显使用痕迹,镜面包装破损,且产品包装盒内未附带正品防伪标签。联系客服要求退货时,对方却以'已拆封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李女士通过平台介入申请核查,平台工作人员调取物流信息发现该商品为某二手平台回收的库存品。经检测,该口红为非官方渠道销售的翻新产品,与正品存在色号差异且质地粗糙。案件涉及电商平台对商家商品来源的审核责任及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等核心问题。
审理过程
平台调查后确认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消费者提交证据申请三倍赔偿。商家称商品为'库存清仓',但无法提供有效进货凭证。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平台需对商家进行处罚。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0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家商品来源审核的连带责任,强化消费者对'全新'标识的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