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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空气炸锅产地造假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先生在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价值1999元的'德国进口智能空气炸锅',商品详情页标注'德国原装进口,欧盟CE认证'。收货后发现产品包装盒上的产地标识为'中国',且无完整进口报关单。联系客服要求退货时,商家以'进口商品需海外清关'为由拖延。王先生通过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核查,确认该产品为国内品牌代工,且未通过欧盟认证。商家辩称商品为'国际版',但未能提供产品进口资质证明。案件暴露了部分电商平台对进口商品资质审核的漏洞,以及商家利用消费者对产地认知差异进行欺诈的行为。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经抽样检测发现产品不符合进口商品标准。电商平台启动商家资质核查程序。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认定商家构成虚假宣传,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电商平台对进口商品资质证明的强制审核义务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