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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充电器冒充原装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张先生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手机品牌原装充电器,支付199元。商品详情页显示型号为'Original USB-C 3.0',但经专业检测发现该充电器实为某山寨品牌仿制品,且未通过原厂认证。他向平台申请售后遭拒,遂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执法部门查实商家销售假冒型号产品,且店铺由个体工商户李某经营。李某承认以'原装正品'名义销售低价仿冒品,使用伪造的型号标签。案件涉及金额较小,但消费者主张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平台进行证据固定,法院依据《产品质量法》认定商家侵权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赔偿三倍损失并公开道歉,扣除已支付货款后实际赔偿597元。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警示电商平台对商品型号真实性应加强监管,强化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惩罚性赔偿机制。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