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连衣裙质量瑕疵退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李某在京东平台某服饰店铺下单定制连衣裙,支付定金200元及尾款1200元,商品描述中明确标注'定制商品不支持无理由退货'。收货后发现衣服存在色差严重、做工粗糙等问题,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货,但商家以'已定做无法退换'为由拒绝。李某通过直播平台查看该店铺其他消费者评价,发现多条关于面料缩水的差评。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连衣裙面料存在缩水率超标问题。该案引发平台介入调查,发现商家在商品详情页未显著提示质量瑕疵免责条款。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定制商品通常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但商家未能履行告知义务,且质量问题属于商品本身瑕疵,遂判决支持退货请求。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496条认定商家未尽提示义务,结合检测报告判定质量问题属实。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退货运费并退还全部货款,案件于2023年10月判决结案。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496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确立'定制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需同时满足告知义务及质量合格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