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翻新机冒充全新笔记本案

翻新机冒充全新笔记本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张先生在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某品牌笔记本电脑,价格2899元。商品页面明确标注'全新正品',收货后发现机身有明显划痕,电池存在鼓包现象,且系统显示已激活过多次。经专业检测发现该设备为翻新机,商家则声称'轻微使用痕迹属正常'。消费者向京东提交检测报告并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平台介入后要求商家补充证据,商家却无法提供进货单与质检报告。最终法院认定商家欺诈,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判决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审理过程

消费者申请平台介入后,商家拒绝提供进货证明,平台以'重大瑕疵'为由启动赔付流程。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全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同时承担检测费用。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582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确立了电商平台对自营商品质量的实质性审核义务。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