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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美妆订单被无故取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进口口红,订单金额1800元,付款后收到系统通知因库存不足需取消订单。李某发现该商品在支付前商家已显示有货,且商品页面未标注任何预售信息。商家辩称系统同步延迟导致误操作,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李某多次联系客服未果,遂向平台投诉。平台介入后发现商家存在未如实展示库存的行为,认定其构成违约。案件涉及消费者通过京东平台购买进口美妆产品,商家以'系统异常'为由单方取消订单,导致消费者需重新购买并承担额外运费及时间成本。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后认为商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取消订单行为不符合《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平台作为经营者未尽到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运费及5%订单金额作为违约金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家库存信息的监督责任,警示商家不得以技术问题为由规避合同义务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