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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保健品数量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王先生在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价值3000元的进口蛋白粉(共12瓶),收货时发现仅收到9瓶且无赠品。平台客服解释称'因物流原因部分商品可能缺货',但未提供任何补发方案。王先生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遭拒,后发现该店铺为第三方入驻商家。经平台介入调查,确认该商家存在系统错误导致少发货,但已超过退货期限。案件争议焦点在于商家是否构成欺诈及退货期限的合理性认定。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电子商务法》审查商家履约情况及平台监管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退货退款并赔偿合理运费,判决商家承担全部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强调跨境平台对第三方商家的货物核对义务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