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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纠纷案:智能手表超期未发货被起诉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张先生在京东平台某数码旗舰店购买价值2300元的预售智能手表,订单标明发货时间为12月10日前。平台显示该商品已由第三方物流承运,但截至2024年1月仍未发货。张先生发现物流信息异常后,联系商家要求发货或退款,商家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平台在客服记录中显示曾多次提醒发货延迟,但未有效协调物流。案件关键在于商家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及平台的履约保障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调查物流记录及平台通知频次,核实商家与平台责任划分

判决结果

认定商家构成根本违约,判决解除合同并退还全款及赔偿合理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

案件意义

明确预售商品违约认定标准,强化平台对物流履约的监管职责

分类:合同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