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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口红材质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某品牌口红,商品详情页明确标注为‘纯植物成分,丝绒哑光质地’,并展示多组实物图。张某收到商品后发现实际质地为明显的人造珠光,且管身存在塑料颗粒感,与宣传严重不符。与商家沟通时,对方声称‘颜色有深浅差异属正常现象’,并拒绝退货。张某通过平台介入申请鉴定,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该口红含化学合成成分,材质与描述存在重大虚假。商家因未明确标注成分,被平台判定为欺诈行为,最终赔偿消费者双倍价款并承担检测费用。

审理过程

消费者申请平台介入,提交检测报告并举证商品描述与实物差异。平台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后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请求,认定商家构成欺诈。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品真实性的审核责任,警示商家不得虚标材质参数。

分类:货不对板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